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为弘扬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环保的良好祭祀氛围,白山市民政局、白山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绿色环保,科学祭祀
树立环保意识,倡导移风易俗,我们提倡通过植树缅怀、鲜花祭奠、踏青遥祭等绿色低碳的文明表达方式寄托哀思。不在街头、公园、小区等公共区域焚香烧香烧纸点烛、抛撒祭品,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二、安全有序,和谐清明
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错峰扫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按照民政部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项目概况
白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是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1521万,用于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383张,开展居家上门服务不少于2765人次。(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服务)
三、项目对象
具有白山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浑江区、江源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部...
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梅河口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布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23〕84号),对2024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做好2024年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快推动民政理论创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特点、...
各市(州)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化水平,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12月20日—22日在长春市举办了吉林省第一届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全省9支参赛队伍共30名选手参加本次竞赛。经过紧张而激烈的角逐,根据参赛选手竞赛成绩排名,竞赛产生一等奖选手3名、二等奖选手6名、三等奖选手9名、优秀奖选手12名、团体平均分前三名。根据单位及个人表现,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6个、突出贡献单位2个、突出贡献个人14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授予部分选手有关荣誉称号、晋...
按照《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吉民发[2023]67号)要求,现确定2024年度浑江区、江源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浑江区、江源区月人均560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浑江区、江源区月人均440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城市:浑江区、江源区月人均715元;农村:浑江区月人均527元、江源区月人均533元。
2.照料护理标...
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调整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20号)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将2024年度全省各地执行最低指导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指导标准
城市低保最低指导标准依次为月人均770元、660元、620元和560元,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依次为月人均500元、470元、440元和410元。各地根据所属档次,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一)全省城市低保省...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白山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相关要求,经白山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已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有异议反馈意见,现将2022年度—2023年度评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养老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排序不分先后):
三级养老机构(2个)
白山市社会福利院
白山怡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养老机构(5个)
靖宇县三道湖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抚松县松江河镇社会福利...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白山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相关要求,经白山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已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任何反馈意见,可拨打0439--3227651进行反馈。现将2022年度—2023年度评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养老机构名单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
三级养老机构(2个)
白山市社会福利院
白山怡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养老机构(5个)
靖宇县三道湖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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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白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