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白山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配套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坚实、更全面的保障。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方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将“六类”困难人员纳入监测范围,全年共监测低收入人口74028人,其中给予低保救助68491人,特困救助3371人,做让救助更精准、更及时。在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方面。制定《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全市共有1.19万人被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在惠民政策落实方面。按照省定最低指导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从2023年月人均550元、408元提高到560元、435 元,同比分别增长1.8%、6.6%。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728元和541元,照料护理平均标准也有相应提高,分别为月人均全护理479元、半护理319元和全自理160元。同时,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深入落实重病重残“单人户”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备用金制度。2024年,给予临时救助9182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