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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保障全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来源:白山市民政局 日期:2024-08-13 收藏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扎实履行部门职责,用足用活用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打好社会救助“组合拳”,全力保障我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通过走访排查和主动发现等方式,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相关需求,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纳入低保和特困等相应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养尽养”。2023年我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到550元和408元,城乡特困人员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到913元和675元,全年为全市72351名城乡低保和3193城乡特困人员,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91亿元。

  二是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切实发挥“救急救难”作用。做好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下放审批权限到乡镇(街道),建立乡镇(街道)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和“一事一议”。2023年以来全市给予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828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21.62万元

  三是发放取暖补贴,保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为保障全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困难群众取暖需求和财政实际情况,以整户保障对象为单位,按照每户不低于800元的标准,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取暖补贴发放范围。2023年以来为全市1582户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128.28万元。

  四是用好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公开电话管理,落实工作人员值守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投诉有门、受助及时。

  五是开展“慈善救助情暖万家”活动。近期开展的“慈善救助情暖万家”活动,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脱贫家庭、乡村振兴重点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进行慰问帮扶,截止目前,走访困难群众300余户,发放走访慰问金10万余元。

责任编辑:费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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