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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白山市民政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2025-05-27

 
  白山市民政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债券项目基础信息
  债券项目资产类型
  债券项目总投资
  债券项目已实现投资
  已取得项目收益
  备注
  债券名称
  项目名称
  发行金额
  发行年度
  发行时间(年/月/日)
  债券利率(%)
  债券期限
  还本付息方式
  其中:债券资金安排
  其中:债券资金安排
  2023年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九期)
  白山市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院建设项目
  0.20
  2023
  2023-09-25
  3.08
  15年
  分期还本、半年一次付息
  1206 社会福利机构
  0.46
  0.20
 ...

关于《白山市中心城区部分 街路、桥梁命名更名方案...2025-05-22

 
  为进一步规范白山市中心城区地名管理,优化城市形象,方便市民生活,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召开论证会后深入调研与研讨,拟定《白山市中心城区部分街路、桥梁的命名更名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中心城区的街路、桥梁名称更加科学、合理、富有历史背景与红色文化内涵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6日。
  信函地址:白山市长白山大街3766号,白山市民政局。
  电子邮箱:bssmzj2023@163.com
  联系电话:0439-3219066
  白山市中心城区部分街路、桥梁命名更名方案
  (...

白山市纪委监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2025-04-02

 
  暮春清明廉为重,风清气正守追思。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结合全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过“廉节”。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严的基调,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内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找准本单位本领域“四风”突出问题,列出清单、深入整改,强化警示、完善制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过节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聚焦重点问题,强化自我约束。全市广大党员...

白山市文明祭祀倡议书2025-04-0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又是清明。在这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里,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绿色、节俭的清明节,白山市文明办、白山市民政局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文明祭祀,培育新风。告别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摒弃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物等不文明祭祀方式,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
  环保祭祀,绿色清明。树立生态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

关于常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公开投诉举报渠...2025-03-18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白山市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打击整治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5-03-12

 
  公务员考试临近,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考试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白山市公安局就公务员考试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段:2025年3月15日6时至3月16日12时。
  二、禁止燃放区域:浑江区中心城区。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

关于做好全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2025-02-20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现就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且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人员;
  (二)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三)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年龄达到60周岁及以上)。
  二、服务方式
  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为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通过中央财政补贴的方式...

白山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5-01-22

 
  2024年,白山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民政工作主线,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制定了2024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民政法治工作体系,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关于对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的公告2024-12-27

 
  市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局对市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已结束。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吉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连续两年不按期参加年检,将依法撤销登记)的17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收缴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限2024年12月31日前交至市政府312室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电话:0439-3225697)。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1.白山市青少年新媒体协会
  2.白山市运泉...